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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7日,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联合举办的"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"新闻发布会重磅公布,北京市、天津市和河北省将于今年5月1日同步施行《条例》,共同对重型柴油车及挖掘机、装载机、推土机、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行规范,协同监管。京津冀三地分别发布的《条例》将成为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!这标志着: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将成为京津冀三地联防联控联治的重点之一,工程机械、场内车辆等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也将纳入监管范畴!
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表示:对销售的新机及污染控制装置,油品质量及主要针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三大方面进行严格监管,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!
一、新车监管
对于挖掘机、装载机等销售量较大、执法检查合格率较低的车型,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,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、车载排放诊断系统、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,以及污染物排放状况,并追溯生产、销售企业,依法进行处罚。
二、油品监管
1、根据《条例》,北京相关部门修订了《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和加油站年检场等监管执法规程》,对在用车增加了遥感监测、摄影摄像和远程排放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手段;对非道路移动机械,增加了信息编码登记、进出场登记等执法程序。
2、在油品监管方面,北京将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、流动加油罐车,严厉打击生产、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。
3、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运输企业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,除了没收燃油以外,还要根据货值进行处罚。通过严厉措施,倒逼机主使用合格的车用燃油、尿素溶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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